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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上海居住证》指南

2014/5/8 11:41:55      点击:

留学生落户上海《上海居住证》指南:《上海市居住证》主要针对针对不同人群分为三类:引进人才类、普通从业类和投靠就读类。这三类居住证受理审批的途径不同。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主要通过人事部门审批,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请。而普通从业人员及投靠就读人员则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一,按照《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下列来沪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上海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2)在上海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上海市户籍从业人员;
(3)投靠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上海市的人员,以及来上海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上海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上海市居住证》具有什么功能:(1)作为持有人在上海市居住的证明; (2)用于申请或者查询卫生防疫、人口和计划生育、接受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和信息;(3)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二,海归留学生落户上海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咨询和申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规定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件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信息、房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具体承办居住证件的受理和发放工作。
 
三,海归留学生落户上海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上海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5)上海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四,海归留学生落户上海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享受的待遇: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上海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居住证》持有人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或者16周岁以下的《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按规定享受上海市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参加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可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在上海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上海市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可以申报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可以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参加上海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可以参加上海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可以享受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其他待遇。